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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攀残联〔201733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扶贫移民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川残办〔2016109号)精神,现将《攀枝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     攀枝花市教体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人社局           攀枝花市卫计委

 

 

攀枝花市扶贫移民局

 

2017411



攀枝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实施方案(2016-2020)

 

根据《四川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川残办〔2016109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通知》(攀府发〔2016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二)年度目标

以本区域内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即按照上年度本区域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为分母,当年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为分子,计算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比例。年度目标: 20162017年达到76%以上,20182019年达到78%以上,至2020年达到80%以上。

二、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残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扶贫移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市残联  根据省上的相关文件精神,牵头制定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各区(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与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成立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依据省残联制定的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的标准及机构目录,指导区(县)确定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深化残疾人“量服” 康复服务。

——市卫计委  参与制定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推荐有关专家建立市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协助市残联指导区(县)确定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落实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大局,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普遍开展康复服务工作;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对困难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将办证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让更多残疾人优先享受约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全市各级中医类医院应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治疗上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或承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的中医药服务。

——市民政局  参与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将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内的残疾人纳入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并做好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

——市教体局  参与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支持攀枝花卫生学校开展康复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全市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师资的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机构普遍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  

——市人社局  参与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落实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做好康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残疾人专项康复资金,保障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经费。

——市扶贫移民局  参与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县)相关部门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相应工作机制。

(二)技术指导体系

市和区(县)残联牵头,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分级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三)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每个村(社区)依托村(社区)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配备1名社区康复协调员,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四)建立康复服务网络

以区(县)为单位,根据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

在全国和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的基础上,制定《攀枝花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见附件),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费筹集情况、残疾人康复需求、各类残疾人康复项目开展情况等,确定服务项目补贴标准,并适时调整。

(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

1.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市、区(县)级残联会同本级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制定一、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准入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康复机构、社会组织机构等作为一、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对一级(区/县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由市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省级、市级机构作为二级评估机构,确保基本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评估机构。

2.确定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市、区(县)级残联会同本级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制定一、二级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康复机构、社会组织机构等作为一、二级康复服务机构。在实施中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有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确保每个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三)统筹安排残疾人康复资金

省残联、财政负责筹措安排中、省财政用于残疾人康复的专项资金,市、区(县)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专项调查中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做好本级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方案。按照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确定实施项目及补助标准,使用好本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保障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经费。

(四)开展需求评估与康复服务

    按照国家《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残联《关于全面深化“量服康复”的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流程:1.入户;2.评估;3.申请服务卡;4.实施康复服务;5.费用结算。

(五)信息报送与管理

各县(区)残联按要求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以及“量服”信息平台;市残联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审核后报送省残联康复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区、县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管理,将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确保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搞好协调,统筹好涉及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各类资源、项目和措施,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数据、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合力,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顺利实施。同时,要转变康复服务方式,按照“精准化识别、个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将专业、优质的康复服务送到每一个有需求的残疾人身边。

(三)加大投入, 保障落实

各县(区)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通知》(攀府办〔2016〕 号)要求,依据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基本康复服务经费足额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提升能力,确保质量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要发挥好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逐步形成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与提高残疾人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优先享受约定的家庭医生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残疾人康复服务中。

(五)加强管理,抓好督导

加强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各县(区)残联、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要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及管理制度,签订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完善定点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激发服务活力。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由市、县(区)残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专家对下级定点的评估、服务、康复机构进行督查,督导结果应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支持依据。建立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定期通报各县(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效举措,全面展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良好氛围。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以及在各级各类康复机构设立康复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普及康复知识和发放宣传资料。特别是注意搜集和大力宣传残疾人通过接受康复服务改善身体状况、恢复身体功能的鲜活实例,增强残疾人主动参与康复的信心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