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二、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财政局 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关于转发<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攀财社〔2014〕7号)
三、申请条件
当年发放对象为截止上年12月31日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经申请和审定的残疾人。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六、办理时间
每年年初申报,年底前发放。
七、联系电话
市残联:3363139
东区残联:2232158
西区残联:5555539
仁和区残联:2811939
米易县残联:8174313
盐边县残联:8653463
八、办理流程
1.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办理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合格后,报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县(区)残联审核;
3.年底前,由乡镇(街道)将费用补贴发放至发放对象的银行帐户。
九、特殊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
1.残疾人死亡的;
2.残疾人户籍迁出我市的;
3.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4.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
成文日期: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