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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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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

二、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攀办发〔2011〕130号),残疾人需求。

三、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0-12岁(不满12周岁),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家庭脑瘫儿童。

四、办理材料

1.脑瘫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低保或贫困证明;

4.诊断证明。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残联

六、办理时间

3月份前提出申请,纳入当年救助;3月份之后提出申请,纳入第二年救助。

七、联系电话

市残联康复处:3363713

东区残联:2232158

西区残联:5555539

仁和残联:2901781

米易残联:8174913

盐边残联:8653293

八、办理流程

1.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攀枝花市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持办理材料及攀枝花市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申请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

3.县(区)残联审核,并逐级报市残联复审、省残联审批;

4.县(区)残联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组织实施。

成文日期: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