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二、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攀办发〔2011〕130号),残疾人需求。
三、申请条件
具有攀枝花市常住户口,有配备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的贫困残疾人。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低保或贫困证明。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六、办理时间
第一年年底前提出申请,第二年年底前办结。
七、联系电话
市残联康复处:3363713
东区残联:2232158
西区残联:5555539
仁和残联:2901781
米易残联:8174913
盐边残联:8653293
八、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攀枝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登记表》,并逐级上报乡镇(街道)残联、县(区)残联、市残联;
3.县(区)残联通知申请人配发辅具。
九、特别说明
1.基本型辅助器具包括: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普通型座便椅、拐杖、盲杖、助听器、助视器等。
2.部分基本型辅助器具(如:假肢、矫形器、助视器和助听器)按当年项目救助文件标准救助,不足部分自付。
3.患有不适宜安排假肢、矫形器等辅具疾病的人员,不得申请。
成文日期: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