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残疾人就业需求
三、申请条件
具有攀枝花市户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或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业的自主创业残疾人。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自主创业经营情况说明;
4.城市自主创业残疾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自主创业残疾人须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从业证明。
五、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残联
六、办理时间
七、联系电话
市残联教就处:3363139
东区残联:2232158
西区残联:5555539
仁和区残联:2811939
米易县残联:8174313
盐边县残联:8653463
八、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以上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攀枝花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县(区)残联调查核实报市残联审批。
3.年底前拨付自主创业残疾人一次性资金补贴。
成文日期: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