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残疾学生补助申领
二、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攀办发〔2011〕130号),残疾人需求。
三、申请条件
具有攀枝花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残疾学生。
四、办理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
五、办理地点
残疾学生所在学校
六、办理时间
每年9月
七、联系电话
市残联教就处:3363139
东区残联:2232158
西区残联:5555539
仁和区残联:2811939
米易县残联:8174313
盐边县残联:8653463
八、办理流程
1.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在每年秋季学期报名时,向残疾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攀枝花市残疾学生补助申请表》。
2.残疾学生所在学校核实本校残疾学生情况,汇总上报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残联;
3.县(区)残联审核,确定本年度残疾学生补助名单,报市残联备案;
4.县(区)残联在年底前组织发放。
成文日期: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