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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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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二、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财政局 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关于转发<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攀财社〔20147号)

三、申请条件

当年发放对象为截止上年1231日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经申请和审定的残疾人。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六、办理时间

每年年初申报,年底前发放。

七、联系电话

市残联:3363139

东区残联:2232158

西区残联:5555539

仁和区残联:2811939

米易县残联:8174313

盐边县残联:8653463

八、办理流程

1.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办理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合格后,报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县(区)残联审核;

3.年底前,由乡镇(街道)将费用补贴发放至发放对象的银行帐户。

九、特殊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

1.残疾人死亡的;

2.残疾人户籍迁出我市的;

3.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4.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

成文日期:2015
716日